1,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由自然或人為因素引起的,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損失的災害,破壞環境的地質作用或地質現象。地質災害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和變化規律,既受自然環境的制約,又與人類活動有關,往往是人類與自然相互作用的結果。
2.氣象災害
氣象災害是指大氣對人類生命財產、國民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害。自然災害會造成幾百萬元到幾百億元的損失,也會造成災區無數的人員傷亡。
3.環境災難
環境災害是指人類活動導致環境惡化而引發的災害。主要是指人類對資源的過度開發和廢物的排放而引發的大規模、跨區域的災害。如亂砍濫伐、土地利用不合理、過度開采地下水以及大型工程造成的環境危害等。
4.生態災難
生態災難是指由於生態系統平衡的改變而導致的各種意想不到的不良後果。它類似於生態報復、生態災難和自然報復的含義。
5.海洋災害
海洋災害是指由於海洋自然環境的異常或劇烈變化而發生在海上或沿岸的災害。海洋災害主要包括災害性海浪、海冰、赤潮、海嘯和風暴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