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刻字常識:墓碑刻字也有很多需要註意的地方。墓碑上的銘文和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赤上的吉祥數字。通常大字為10cm或10.5cm,小字在3cm-4cm之間。10cm入寶;10.5cm付娜;3cm財富;4cm考上該系。
其次,包括碑上的設計,籍貫,姓名,身份,生卒年月,立碑人,埋葬日期,也是很重要的。
1.墓碑的左邊叫龍邊,墓碑的上部要刻上圖案,如龍、鳳、菊、蓮、竹、牡丹、梅花、蘭花、稀缺、蝙蝠等。
2、籍貫,在移民較多的墓地,尤其是死在外地的,在墓碑的左右角,要刻上籍貫的省市縣名稱,有的只刻地區和村名。這是對家鄉的懷念,也為後人和親友掃墓祭祀時尋找墳墓提供了方便。
3.名字,寫在墓碑的中央。如果把夫妻的名字寫在碑上,會按照左尊右卑,男左女右的順序排列。
4、出生和死亡日期,寫在單子的兩邊,還是按照男左女右,出生日期完全可以寫。由於時間久遠,戶口註銷,每隔幾代就要查出祖先的出生和死亡日期,難度很大。
5.立碑的人,包括孩子、親友、團體,都要寫在碑的虎面,也就是右邊。所有的孩子都要寫下來,去世的孩子可以在名字周圍打方框。還是按照資歷,從左到右排列。也有不願意留名的,可以寫子女敬或叩,敬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