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兒是第壹順序法定繼承人,在處理已婚女兒的繼承權時,應註意以下問題:
1.確認已婚女兒對父母遺產享有法定繼承權,但在確定遺產份額時,應考慮其對父母的義務數額。?
2.女兒出嫁,父母給她的嫁妝或嫁妝是贈與,不能從父母的遺產中抵消她應得的遺產份額。
3.結婚多年的女兒在父母死亡多年後,遺產已被其他繼承人分割,回家主張繼承父母遺產的,適用繼承法和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如果按照法律規定,女兒結婚的請求超過了訴訟時效期間,她的繼承權不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二章法律繼承。
第九條男女平等。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繼承人的範圍和繼承順序: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國人繼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