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的目標是幫助特殊兒童逐漸適應限制最少的環境,使他們盡可能地與正常兒童壹起參加普通學校的學習活動,從而達到適應正常生活的目的。
中國特殊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盲、聾、啞、弱智和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兒童和青少年,有盲聾啞學校、弱智學校或殘疾兒童班、弱智兒童班和工讀學校。我國《憲法》、《義務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均明確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
在中國,對殘疾兒童的教育壹般有三種形式: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和其他機構附設的特殊教育班,以及普通學校的隨班就讀。大多數殘疾兒童在普通學校的普通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