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結婚都是媒妁之言,女兒家沒有結婚保障。真的是雞同鴨講,狗同狗的婚姻,壹點權利都沒有。嫁出去的女兒就像潑出去的水,以前的人生活條件都比較差。就算家裏人想管也管不了,女兒家也無處訴說,更別說離婚了。在古代,離婚不是雙方協商,而是男人直接和女人離婚是可恥的。女方父母不希望有這樣的女兒。
現在的女性在婚姻中有足夠的話語權。另外,很多女兒都是獨生子女,有父母做後盾。女人覺得男人不好,想離婚。父母首先會支持,政府部門也壹再強調婚戀自由,這也從側面給了女性很大的支持!
以前的女人離婚後無法養活自己,因為她們只會做家務,父母也會嫌棄她們是負擔!
現在的女性從小受到的教育,甚至有的女性已經超過了男性,工作能力特別強。就算離婚了,女人也能過得很好!
所以現在夫妻感情不和就離婚,結婚還能收壹次錢,挺劃算的,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