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信息過剩的時代,過去“教徒弟,餓死老師”的時代已經壹去不復返了。因此,可以說“導師制”不僅對企業和員工有上述作用,還具有壹定的社會意義。
尤其是對於大學剛畢業,第壹次接觸社會的新員工來說,盡快掌握自己的自立技能,學習更多的工作和社會經驗,緩解初入社會面臨的各種壓力和困惑,對他們更好地融入社會有很大的幫助。說白了,師傅就是他踏入社會的壹盞明燈。
而中小企業的“師徒制”管理有兩個典型問題(這裏強調的是老員工帶新員工):壹個是“不願意帶”或“不願意跟”,即要麽師傅不願意帶徒弟,要麽徒弟不願意跟師傅,既有性格不合、傲慢等主觀因素,也有公司制度設計不合理等客觀因素。
但反映出來的是壹個態度問題。這兩種解決方案非常不同。前者可能不會讓他再當老爺了,但後者要完善公司制度設計。
比如師傅帶好徒弟,要給予壹定的物質獎勵,肯定師傅付出的勞動;二是“領不好”或“跟不好”,主要是師傅的領導或徒弟學習能力的問題,雖然有“師傅領進門,修行靠個人”的說法。
但根本原因是師傅的“傳、幫、帶”能力出了問題。套用壹句“沒有不合格的徒弟,只有不合格的師傅”。當然,公司也要給師傅提供壹些如何帶徒弟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