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去女朋友家,公公婆婆沒給我紅包。相反,去的時候花了1000多塊買了各種禮物,到了就給小姑子紅包和衣服。
個人認為,戀愛中的兩個人第壹次去對方家,說明感情已經成熟,需要進壹步考慮結婚的問題,但是缺乏父母的認可,所以才會見面。
因為結婚就是女方嫁給男方,也就是婚後離開原生家庭,進入男方家庭共同生活,那麽對於女方來說,就是把女兒送出了門,對於男方來說,就是歡迎女方進門。送代表失望和失落,迎代表喜悅和幸福。所以習俗上壹般約定,女方去男方家,男方父母要給紅包;男方到女方家,女方父母不用給紅包。
所以,女方第壹次去男方家,代表著女生對男生的認可。對於男方家庭來說,是為了迎接新人,家裏即將增加壹名成員,而紅包則代表著吉祥和認可。所以為了表示歡迎,男方父母壹般需要給紅包。
男方第壹次去女方家,想帶走女方父母養了20多年的寶寶,但是要征得對方父母的同意,所以女方父母不用給紅包。相反,男方去之前要多帶禮物,甚至男方要給女方父母兄弟姐妹送紅包,以獲得對方家庭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