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題:居中寫“我的自傳”(或自傳);
(2)正文:主要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從上小學或7周歲寫起,就讀學校、擔任職務、所受獎勵與處分、參加何種進步組織、有無相關政治歷史問題等)。
個人思想演變(這是主體部分,結合成長經歷談對壹些重大政治問題的認識等等)和家庭主要成員、主要社會關系的情況(主要社會關系壹般是對本人有較大影響的親屬,談談他們的職業及政治面貌等),大致就是這三部分。
(3)結尾:署名和日期,這壹項與壹般書信格式差不多。
以上是個人自傳基本格式及內容。
擴展資料:
寫作要求及註意問題:
(1)要堅持實事求是;
(2)要忠誠老實;
(3)要突出重點;
(4)要總結經驗教訓;
(5)盡可能避免使用壹些形容詞和空洞的詞語,要用事實說話,語言要簡練,用詞要樸實;
(6)個人簡歷通常附於自傳正文之後,也可以以列表形式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