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知識的考核應包括職業道德和專業水平,重點考核傳統醫學的基礎知識和獨特的診療技術及基本的臨床操作;方法包括綜合筆試和臨床實踐能力考試。具體考核內容、標準和方法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
申請鑒定的,應當填寫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壹印制的《傳統醫學技能鑒定申請表》,經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同意後,向市級衛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教師和專業人員,應當到規定的考點辦公室報名,並提交下列材料:
(1)兩張兩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2)本人身份證明。
(3)《傳統醫學大師學徒證書》或《傳統醫學技能真才實學證書》。
(四)緩刑機構出具的緩刑證明。
(5)執業助理醫師申請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應當同時提交《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復印件。
(六)審查所需的其他材料。
其他申請程序按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