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格概念的形成過程
社會性格是指同壹文化中大多數人所共有的性格結構的核心,而這些性格是人們被既定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生產生活方式所改變並同時適應的結果。它相當於使結構能夠運行的功能。
弗洛姆壹直把這個概念作為他的精神分析-馬克思主義體系的核心概念。他認為,馬克思雖然提出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及其社會觀念的命題,但並沒有說明經濟基礎是如何轉化為意識形態的;社會經濟基礎並不直接決定上層建築。
它們之間有無數的中介結構,包括社會性格和社會潛意識。社會性格是壹定社會關系的反映,其功能主要是維持和穩定社會及其發展;它體現了壹定的社會經濟關系和其他社會關系對人的行為的必然要求,這種要求下意識地形成了人格的內在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