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案例:
中衛壹男子拒絕接受社區矯正監管,被停職。
20**年3月24日,沙坡頭司法局將違反社區矯正條例被依法撤銷緩刑的社區矯正對象張某某移交看守所執行。
社區矯正對象張某某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壹年六個月。緩刑期間,在沙坡頭司法所依法進行社區矯正。社區矯正期間,2020年3月7日,未按要求提交思想匯報,內容重復單壹,摘抄自網絡。鑒於社區矯正對象張某某經三次書面警告仍拒不改正,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於3月9日向中衛市沙坡頭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對社區矯正工作者張某某的緩刑。最後,張某某被移送中衛看守所執行。
此次收監執行,不僅有效維護了社區矯正非監禁刑罰執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也為其他社區矯正人員依法服刑、自覺接受教育和矯正管理敲響了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