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中的“福”字是“雙手奉酒於壇上”的意思,是古代祭祀的形象寫照。由此可見,“福”的本義是“向天祈禱”。後來“福”成了祭祀用的酒肉。“國玉於今二”上傳:“今夜若夢見姜,速歸神社...有福報就放在酒裏,放在肉裏。”後人註:“傅,其肉亦用於祭祀。”
隨著社會的發展,幸福的含義逐漸延伸和擴大。如《左傳·莊公十年》載:“小信不福,神福。”祝福在這裏意味著保護。
中國最早的字典《說文解字》基本上采用了《左傳》中的說法:“夫,妳也有福。”意思是諸神保佑,化福為福。
現代人對幸福的解釋是幸福和祝福。有人在報紙上寫道,在“福”字的右邊,“壹”代表房子的橫梁;“口”代表人丁興旺;“田”代表土地。換句話說,壹個人有房有田,人丁興旺,是有福的。這也可以算是現代人對幸福的壹種“文字解釋”。
總之,無論是《尚書》、《說文》對賦的解讀,還是現代人對賦的理解,賦都是中國人千百年來所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