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斷學的三個基本原理是整體審察、四診合參、辯證求本。
1,整體審察:
診斷疾病時,重視病人整體的病理聯系,同時,還要將病人與其所處環境結合起來,綜合的判斷病情。
把人體作為壹個有機整體,在生理情況下,人體各部分是壹個有機聯系,互相作用的整體:在病理情況下,人體各部分又按照壹定規律,互相傳變,互相影響。
重視環境對人體病變的影響,人的生命是自然界長期演變過程的產物,人體從組織結構到功能活動,都必須適應自然環境的變化,其生命過程隨時受到自然界的影響,古人把這壹規律稱為“天人相應”。
2,四診合參:
是指醫者臨證時必須將望、聞、問、切四診收集的病情資料,綜合判斷,參照互證,以全面、準確地作出診斷。
3,辯證求本:
是在中醫理論的指導下,通過對四診收集到的癥狀、體征、病史以及其他臨床資料進行辯別、分析、綜合、判斷、歸納以探求對疾病本質及其規律性的認識。
中醫診斷包括辨病和辯證,中醫的診斷結論由病名和證名組成。病與證是疾病診斷的兩個不同的側重點,辨病是探求病變全過程總的發展規律,認識貫穿疾病始終的基本矛盾。辯證則是識別疾病進程中某壹階段的病理癥結,抓住當前疾病的主要矛盾。中醫歷來既強調辯證,也不_視辯病,提倡在病的框架內辯證,把辯證與辯病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