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的規定如下:國有企業和國有股份制企業的公章(包括公司章和部門章)均為圓形,直徑4.2cm,中心五角星,星尖直徑1.4cm,寬0.12cm。
帶五角星的外刊單位名稱從左向右循環,或名稱前部從左向右循環,後部從左向右運行,即單位和部門名稱橫放在星下印刷。藍色印泥壹般只在服喪的時候使用,要蓋上藍色印泥。我們國有企事業單位普遍使用紅色印泥。壹般都是方形印章,在中國古代書法中,受傳統文化影響,很少用藍色印泥,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壹般國內公司的印章是紅色,國外公司的印章是藍色;有時為了工作方便,會用兩種顏色區分兩個相似的印章;壹般印章形狀沒有明確規定,但有些特種印章有:發票印章為橢圓形,合同印章、報關印章多為橢圓形,公章為圓形,國外公章多為橢圓形、多邊形;有時為了工作方便,公司會區分兩種或兩種以上形狀相似的印章。
公章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使用的印章。由於公安部沒有對刻章程序作出統壹規定,各地對刻章程序的規定也不盡相同。根據刻章種類的不同,程序也不同。
任何單位使用公章都必須嚴格遵守領導審批制度。即單位公章的每壹次使用都必須經過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批準。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不能批準執行其他重要任務的,單位法定代表人還必須授權副職及其他適當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辦人不得擅自使用本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公章?/item/公章/1078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