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是壹種信仰。不要為了紋身而紋身。
紋身是用帶有墨水的針刺入皮膚底層,在皮膚上創造出壹些圖案或文字。在身上繡各種圖案,看運氣,拜。
紋身,俗稱刺青,在古代文言文中稱為涅槃。它們在人們單調的皮膚上描繪出壹幅理想的畫面,成為生命的永恒。作為人生最美的畫面,保留回憶並不是壞人的專屬標記。紋身永遠是為了取悅自己和他人,無論妳寫在哪裏。
有人說,紋身是美麗、神秘、性感和魅力的象征,是獨特個性和自我的生動表達,也是個人信仰的體現。很多人愛上痛苦之美,在自己身上刻上紋身。讓自己有壹個新的希望,新的寄托,新的開始。
紋身作為人類歷史文化的壹部分,已經延續了兩千多年。生活中對紋身的印象大多是匪夷所思,直接以為是黑幫的專屬品。其實這種觀念並不適合現代。近年來,社會日益開放,人們接受了大量來自歐美、日本等國家的文化信息。現代人已經不像以前那麽傳統,不再把紋身當成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