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國各民族的社會結構、經濟類型和生產方式的差異,民間舞蹈在特定的時空、特定的群體中傳承了幾千年。“特定時空”多包括宗教儀式、祭祖、年節聚會、生產勞動、婚喪嫁娶、談情說愛等民間事務。“特定群體”是指邊疆少數民族。他們大多喜歡用自己的民族歌舞來表達喜、怒、哀、樂的情感,也就是日常生活中工作休息或親友聚會時,也想唱歌跳舞。民間歌舞是他們精神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舞者對原始舞蹈進行梳理,從純粹的民間舞式和動態中提煉出大量可以獨立使用的動作素材,並將其“元素化”,成為可以用詞、用句的語素。顯然,這個過程必然會導致不同的結果。民間舞被“肢解”了,但功能卻被拓展了。雖然看起來離“民俗”很遠,但離舞臺更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