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加強疫情防控,有效減少人員流動,阻斷疫情擴散,切實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湖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和《湖北省新型冠狀病毒城市肺炎防治指揮部通知》的要求,現將企業復工、學校開學延期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我市各類企業應於2月20日24: 00後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疫情防控、民生等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經批準可提前復工。企業需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說明復工人數、生產生活保障和安全控制措施,由行業主管部門現場評估審核,市分管領導簽字,市防控指揮部批準後實施。企業復工後,要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保護職工合法權益。各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企業防疫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二、我市各類學校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通過科學評估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布。此前,學校不允許組織學生返校,也不允許舉辦任何線下教學活動或集體活動。
三是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要組織幹部職工,按照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駐村扶貧的職責分工,下沈到保障村,接受所在鄉鎮的統壹調度,積極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老河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揮部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