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的客戶有兩種:壹種是醫院,壹種是藥店(OTC)。根據國務院發布的《關於進壹步改革完善藥品生產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幹意見》,醫藥代表只能從事學術推廣、技術咨詢等活動,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
2015正式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將“醫藥代表”作為壹個新的職業列入,並將其定義為“代表藥品生產企業從事醫藥信息傳遞、溝通、反饋工作的專業人員”。對於醫藥代表的任務,大典規定:壹是制定醫藥產品推廣的計劃和方案;二是向醫務人員傳遞有關醫療產品的信息;三是協助醫務人員合理用藥;四是收集和反饋臨床用藥情況。
藥代動力學具體工作內容介紹
1.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目標,向轄區內醫療機構推廣銷售藥品。
2.開發和維護轄區內的醫院市場,收集市場信息和競爭對手動向,並向主管提出可行性建議。
3.根據市場情況制定合理的推廣策略,為醫務人員提供產品信息,提高產品的市場占有率。
4.定期拜訪該地區的目標客戶,了解他們的需求,並為他們提供附加價值的解決方案。
5.學習系統的促銷知識和學術知識,為公司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6.根據公司要求及時完成各種報表。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醫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