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我市“平安夜”和“聖誕節”期間的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容環境衛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禁止市民在“平安夜”和“聖誕節”期間占道狂歡。占用道路狂歡,阻礙行人、車輛通行,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機關和城管部門予以勸阻。不聽勸阻,執意占用道路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強制帶走。
2.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燈籠、人工雪花噴霧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進入公共場所,違者將依法懲處。
三、嚴禁違反規定擺攤設點、非法占用道路和進行促銷活動,壹經發現,立即依法查處。
四、廣大市民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愛護市容環境衛生,同時加強自我安全意識,老人小孩盡量避免進入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學校、企業、事業單位應盡力在本單位組織活動,豐富群眾的文化生活。
五、黨員幹部要帶頭弘揚中國傳統文化,使“洋節”成為自覺行動,帶頭實施中國傳統節日振興工程,豐富傳統節日文化內涵,樹立黨員幹部形象。
六、市政府及公安、綜合執法局、市場管理局等部門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加大巡邏、防控和現場處置力度,堅決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這是給妳的信息。
衡陽市人民政府
2019 12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