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些“重新韻”在韻部音韻上表現出了壹定的分化,即“重三重四”的分化也就是說,在壹些音韻材料中,三聯和四聯不能同韻。而且這些三聲韻的詞,從反切的角度可以嚴格分為兩類。至於妳說的,三階韻的代表字是壹個字,但是確實有很多字被刪減,可以分為兩類。
因為古音沒有在音頻資料中存活下來,所以我們的後人只能從文字資料中找到它們分化的依據。許多音系學家寫了許多文章討論三音和四音的區別。有人認為,同韻拼輔音的不同,導致古人對壹個韻的發音有兩種不同的感受。有人認為是中間音的差異,也有人認為是元音中微小音位的差異。關於他們的分歧,目前還沒有定論。
所謂三三四,都是為了切韻的體系,也就是中古音。我認為有兩種合理的解釋:①三四可能在古代是同壹個音,但在中世紀是分的;②《切韻》的音系不是單壹的音系,而是當時方言和標準音混合的音系。三重和四重可能是方言的差異。
可以參考的主要著作有:王靜茹(論張合口與上古漢語阿舍音)、陸誌偉(古文音概論,24-29頁)、董同新(廣雲《沖牛》試釋)、周發高(廣雲《沖牛》研究)、李榮(切韻音韻,148)。
這個問題在音系學中是壹個有爭議的難題。我的建議是,如果妳的論文沒有做到這壹點,只要知道壹個大概的意思就可以了,沒必要深究。(鉆研話費會耗費妳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打這麽多字累死我了,呵呵。不懂再問我~好好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