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知語言學原理:
1.認知語言學的意義相當於概念化,即心理經驗的各種結構或過程,而不是可能世界中的真值條件:壹個表達式的意義是說話者或聽話者大腦中激活的概念。
2.範疇不是由標準屬性模型定義的,也不是由必要和充分特征定義的。範疇是圍繞典型性、家族成員的相似性、範疇內成員間的主觀關系來組織的。
3.語法判斷涉及範疇化。話語的語法性或可接受性不是二元的,也就是說,它要麽是可接受的,要麽是不可接受的,而是漸進的。
認知語言學:
1,認知語言學是語言學的壹個分支,誕生於第二代認知科學和經驗哲學的理論背景上,反對主流語言學中生成語法的改造,在1980年代後期到1990年代初開始形成。
2.認知語言學涉及人工智能、語言學、心理學、系統論等學科。它指出,語言的創造、學習和應用基本上必須通過人類的認知來解釋,因為認知能力是人類知識的基礎。
3.認知語言學不是單壹的語言理論,而是壹種研究範式,是許多認知語言理論的統稱。其特點是把人們的日常經驗作為語言使用的基礎,強調語言與壹般認知能力的不可分割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