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文字之壹。密友郭沫若《古文字辯證發展》認為:“摑篆者,亦官也。漢代的官制大體沿襲秦制,內務府的官員為喬治的官員,外務府的官員為曹的官員,均從屬於公文。所以所謂的篆書其實就是隸書。
篆書,從廣義上講,包括隸書之前的所有文字及其引申,如甲骨文、、、六國古文、蕭篆、苗篆、疊印等;狹義主要指‘大印章’和‘小印章’。篆書的變體極其復雜。古人認為篆書是倉頡所作,但不可信。太師周宣王寫了《世說篇》,漢人稱之為“大傳”,《大傳》篇詳。後來各國分而治之,諸侯執政,人物塑造。到了秦朝,李斯也壹樣,漢人稱之為‘小篆’,又叫‘見小篆’。篆書文字圓潤,結構以六書之義為準。所以唐代的孫說:“篆書依然婉約流暢。”
壹只小海豹前面有壹只大海豹。早在60多年前,刻在陶器上的符號和描繪物體的圖畫就有了文字的雛形,然後在漫長的發展中,產生了象形(圖畫)文字。三千年前的商代,刻在龜甲骨上的文字,也就是“甲骨文”,細密挺拔,筆畫無足輕重。
在商周時期,鑄在鐘、鼎、錢、兵器等青銅器上的銘文稱為“金文”或“鐘鼎文”。書法越來越工整,風格渾圓蒼勁,字體變化豐富,參差不齊。春秋戰國時期,刻在石鼓上的文字被稱為石鼓文。筆畫剛勁凝重,結構略方,風格秀麗瑰麗。
上述甲骨文、金文和石鼓文在秦朝時被稱為《大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