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稱總帳科目,是對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並提供匯總信息的會計科目。是對資產和負債的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進行綜合分類的類別名稱。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成本和損益。
2.次要科目
也稱明細科目,是將總分類科目進壹步分類,提供更為詳細具體的會計信息的科目。主要由企業生產經營實際決定,是對壹級會計科目的經濟內容進行詳細分類的科目。比壹級會計科目更細,但比明細更細。
總分類科目對所屬的輔助分類科目有控制和支配作用,輔助分類科目是對所屬的總分類科目的補充和說明。
擴展數據
會計科目設置原則
1,合法性原則
為保證會計信息的可比性,會計科目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總分類科目壹般由財政部制定。除會計制度規定外,可根據本單位經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設置明細分類科目。
2、關聯性原則
會計科目的設置應提供有關各方所需的會計信息服務,並滿足對外報告和內部管理的要求。
3.實用原則
在合法性的基礎上,根據企業自身特點設置符合企業需要的會計科目。?註意不是所有的總賬科目都設置了明細科目。比如今年的利潤就沒有明細賬。
百度百科-壹級會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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