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為了核對會計要素,反映和監督企業的經濟活動,需要在按照壹定的原則設置會計科目,按照會計科目開設賬戶後,采用壹定類型的復式記賬?。
1,借貸記賬法?以“借”、“貸”為記賬符號,以“有借必有貸,貸必相等”為記賬規則的復式記賬法,是國際上通用的記賬方法。
2.收付記帳法以“收付”為記帳符號的復式記帳法,是在我國傳統收付記帳法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復式記帳法,現已停止使用。
3.增減記賬方式?我國商業系統在20世紀60年代采用了壹種以“增加”和“減少”為記賬符號的復式記賬法,現已停止使用。
簿記方法介紹:
我國現行稅務會計采用“借貸記賬法”。這是壹種以稅務機關為會計主體,以稅收資金活動為會計科目,以“借”和“貸”為會計符號,運用復式記賬原理反映稅收資金運動變化的記賬方法。其會計科目分為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兩大類。
其所有賬戶分為“借方”和“貸方”,“借方”記錄資金占用增加和資金來源減少,“貸方”記錄資金占用減少和資金來源增加。
稅務會計的記賬規則是:每壹筆稅務業務,都必須記入壹個賬戶的借方和另壹個賬戶的貸方,或者壹個賬戶的借方(或貸方)和幾個賬戶的貸方(或借方)按同壹金額同時發生,即“有借必有貸,借貸必須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