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因為對手遊戲好加了好友。
作為壹個普通的上班族,她在沒有什麽愛好的時候喜歡玩遊戲。她遇到了壹個叫。北李太白?人們。
因為玩了幾次遊戲,他們在遊戲中的配合度也很高,於是互相交換了聯系方式,兩人越聊越投機。
對方以各種理由向女性借錢。
後來對方在微信上跟女方訴苦,說現在藥那麽貴,他不敢生病,然後借了300塊錢給女方。因為當時的女子視對方為朋友,沒有產生懷疑,就直接給對方轉了300塊錢。
後來對方告訴女方,他承包了壹個工程,但是因為手頭現金不夠,所以向女方借錢。他還把自己的工程合同發給了女方,並表示工程成功後會把錢還給女方。就這樣,女方向男方借了10多萬。
過了壹段時間,女方向對方要錢。對方說上壹個項目黃了,她在打官司。只有官司打贏了,才能把錢還給女方。
然後以辦理貸款費用為由向女方借錢,女方因為想著還錢,就把錢借給了對方。
後來過了很久,女方找對方要債,對方卻找各種理由推脫。這位婦女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於是向警方報案。
警方接到女子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終於抓到了騙女子錢的人,對方也承認了自己的詐騙行為。
結論:
網上認識的人不值得交朋友。也許妳們把對方當朋友,他們只是把妳當提款機。最後,壹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財物,不要隨意借錢給網上認識的人。很有可能妳再也拿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