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操作者在稱重時必須指導駕駛員正確使用汽車衡。其次,對於稱重平臺,可以在稱重前標註速度,最小速度為5碼,以警示駕駛員正確稱重。汽車稱重時,必須保持汽車靜止不動。如果在稱重過程中,電子版或其他地方出現系統異常,建議在開始新壹輪測量前關閉系統並重啟。
汽車衡的註意事項
稱重時,不要超過地磅的額定量程(因為會縮短傳感器和載物臺的使用壽命,不要猛撞傳感器)。稱重後的車輛應等待儀器打開,顯示為零,然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指示進行稱重。
稱重後的車輛應在地秤兩側的安全黃線內來回行駛。車輛在磅秤上行駛後,應沿直線行駛,並盡可能停在磅秤的中心進行稱重。每次車輛稱重都要小心行使,速度不能超過15碼。禁止在磅秤上突然剎車,也禁止長時間在磅秤上停放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