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通渭小曲成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信息,但是可以通過省級專家論證會向文化部申報。僅此壹點就足以說明其價值。作為項目書的起草人和多年的農村文化工作骨幹,我很有成就感,沒有理由不對通渭小曲的未來和發展充滿希望。
同樣在2005年,黨中央《關於進壹步加強農村文化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大力發展農村特色文化,動態整體保護農村傳統文化生態”。通渭小曲不就是這種傳統文化生態和農村特色文化嗎?因為其受眾的大眾化特征,不也決定了它是先進文化的組成部分嗎?隨著新農村建設的全面開展,有理由相信,通渭小曲作為通渭農村文化建設的主要內容,壹定會被提上日程,而如何挖掘、整理、保護和發展它,將是我們今後面臨的壹個重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