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條例
第十條營業性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三)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貨物裝載、保管的基本知識;
(四)經考試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第十五條申請參加營業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向其住所地或者暫住地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填寫《營業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申請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壹)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機動車駕駛證及其復印件;
(三)申請道路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還應當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門出具的3年內無重大交通事故記錄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