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發揮醫保基金控費作用的意見》。
其中明確提出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總預算為基礎、門診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按疾病診斷分組(DRGs)、按床日付費等多種方式相結合。
適應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和醫療服務特點,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改革付費方式,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
擴展數據:
門診要為高熱患者、危重患者和60歲以上老人安排早門診。應仔細檢查患者,門診病歷應按照病歷書寫規範填寫,要求簡明、準確、完整,主治醫師應定期檢查門診醫療質量。門診檢查、放射等檢查結果必須準確及時。
應設定門診手術範圍,並根據病情由醫生加強對換藥室和治療室的檢查和指導,必要時親自操作。各門診部要加強與住院部和病房的聯系,根據病床使用情況和病人情況,有計劃地接收病人住院。
加強檢查和分診,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兒科和內科要建立傳染病門診,做好疫情報告。
門診部工作人員要堅持首診負責制,體諒病人,態度和藹,耐心解答問題,盡可能簡化手續,有計劃地安排病人就診。門診病人要經常保持整潔,改善候診環境,加強候診期間衛生防病、計劃生育和優生優育的宣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