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會計科目:
(1)預算收入類別:
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所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同級非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投資預算收入和其他預算收入。
(2)預算支出類別:
管理費用、業務費用、營業費用、上繳費用、對所屬單位的補助、投資費用、償債費用和其他費用。
(3)預算結余類別:
資金結余分配、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轉、專項結余、經營結余、其他結余、非財政撥款結余。
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余額。
1.預算收入:
預算收入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預算年度內依法取得並納入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入。壹般預算收入在實際收到時確認,以實際收到的金額計量。
2.預算支出:
預算支出是指政府會計主體在預算年度內,納入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出。壹般預算支出在實際支付時確認,以實際支付的金額計量。
3.預算余額:
預算結余是指預算年度政府會計主體的預算收入扣除預算支出後的資金余額,以及歷年累計的資金余額。
預算結余包括結余資金和結轉資金。
結余資金是指年度預算實際完成後,扣除預算支出和結轉資金後剩余的資金。
結轉資金是指年末或因故未落實,需要在下壹年度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