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臺跳水起源於懸崖跳水。在歷史記載中,夏威夷島上的壹個國家從65438年到0770年,這項運動是年輕人證明自己的勇氣和對國王的忠誠的傳統。後來1996年,世界高臺跳水聯合會在瑞士正式成立。FINA規定高臺跳水的高度限制在28米以內,運動員可以在這個高度內完成。4周內翻滾的整個動作時間為三秒,入水速度甚至可以達到每小時70~100公裏。因此,如果動作稍有不規範,頭部可能在入水瞬間受損,身體可能承受數倍甚至數十倍於自身重量的壓力,嚴重時會導致殘疾或傷亡。
壹般來說,高臺跳水運動員都有自己傳統的室內跳水技術,經過系統的訓練後再慢慢增加高度。無論是懸崖跳水還是高臺跳水,技術遠比勇氣重要。勇氣只是在練習初期有所突破,但尤其是後期,對身體的技巧和能力要求很高。根據不同的地理環境和高度,選擇身體的力量和切入點。看起來很刺激,很冒險,但還是吸引了很多人來挑戰。
高臺跳水的高風險來自於人體從極高的高度入水的瞬間動作。由於對身體影響很大,入水後無法呼吸,很有可能在水底短時間無法調整身體姿勢,導致死亡。所以無論是從身體的沖擊還是被水窒息,尤其是戶外高臺跳水死亡率還是比較高的。從某種角度來說,高臺跳水其實就是從高空跳下,但是有深水進行緩沖,所以無論是室內還是室外,都要求高臺跳水的水深至少在20米以上,才能有足夠的緩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