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織錦上的書
所謂帛書,就是在絲織品上書寫、繪制文字、圖像的壹種書籍形式。在紙發明之前,帛書是與竹簡同時使用的壹種書籍形式。在壹些先秦著作中,竹簡和帛書經常被壹起提及,表明當時絲綢已經是書寫的主要材料。
2.竹簡
戰國至魏晉時期的文字材料。它是壹根狹長的竹子(帶木屑)切割而成,竹片稱為簡,木屑稱為字母或簡牘,統稱為簡。現在簡牘壹般都叫竹簡。所有的書都是用毛筆和墨水寫的。書長三尺(約67.5cm)用於書寫詔令、法令,二尺四寸(約56cm)用於抄寫經文,壹尺(約23cm)用於書寫民間書信。在湖南長沙、湖北荊州、山東臨沂以及敦煌、居延、武威等西北地區都有重要發現。其中,居延出土了東漢時期的書籍。
竹簡多為竹片,每片寫壹行,壹篇文章的所有竹片編織在壹起,稱為“竹簡”。這是中國古代最早的書籍形式,書寫文字用的木片稱為木簡,多用於書寫短文。
3.龜甲或動物骨頭已經有3000多年的歷史了。當時為了便於保存,把幾塊與內容有關的甲骨文用繩子串聯起來。
4.石刻的早期書籍形式之壹。刻在石頭上是世界上許多民族使用的記錄方法。
5.木簡又稱木書、印書或印簡,是用壹定規格的木板(少數有三角木柱)書寫文字後制成的壹種書籍形式。據記載,木簡有幾種規格,但最常見的是1平方英尺,厚度為1英寸,即“壹尺壹寸”,有“尺子”之稱。多用於字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