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包括:軍事制度、編制、管理教育、訓練、武官、兵役動員、軍隊調度和戰時指揮、糧食武器和馬政保障。其基本職能是保障軍事建設,從而有效地準備和進行戰爭,確保主權的穩定和發展。
此外,邊境少數民族的軍事制度和農民起義軍的軍事制度也是獨特的。少數民族通常實行軍民壹體的部落軍事制度,進入內地漢族地區後開始向漢族的中央封建軍事制度過渡。從陳勝光武起義到太平天國革命,農民起義軍的軍制體現了農民階級內部新的階級關系和“均富”、“等尊嚴”的思想。
軍事制度是指國家或政治集團組織、管理、儲備和發展軍事力量的制度,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壹個國家或政治團體為準備和進行戰爭而建立的正式武裝組織。它是國家政權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執行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是對外抵抗或侵略,對內鞏固政權的主要暴力工具。被統治階級、被侵略民族及其政黨為奪取政權、爭取獨立而建立的常設武裝組織,也叫軍隊。現代軍隊壹般分為幾個軍種,包括領導指揮機關、作戰部隊、後勤保障系統、院校和科研機構等。,並由軍官、士兵和平民組成。通常采取統壹的組織、標準的武器裝備、專門的教育訓練、嚴格的規章制度來保持壹定的作戰能力和戰備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