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時,對城市的管理是有法律規定的,出售商品必須明碼標價,違者必究。
漢代對貿易集中的“城”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市中心設置了亭臺樓閣,四面有門有墻,還有地域限制。據說西漢都城長安有九個官城。
六朝時期,在壹些離城鎮稍遠、交通便利的地方形成了壹個民間市場——“草市”,政府也對草市進行管理。
草市在唐代的作用已經非常顯著,草市所在地也成為當地相對集中的商業中心。此外,唐代的夜市更加繁榮,城市原有的制度已經不適應新的經濟形勢。
到了宋代,城市有了很大的發展,突破了時空的限制,商業活動不再由政府直接監管。這也是宋代經濟發展的原因之壹。宋朝以富庶著稱。壹旦在戰爭中戰敗,就立刻議和,賠錢。古城的出現也和城市有很大關系。真正的全國性商業中心出現在時期,當時有五個都城:洛陽、邯鄲、臨淄、宛(今南陽)和成都。在漢代,其他被稱為“大都市”的城市有(今北京)、江陵、壽春、合淝、吳(今蘇州)和番禺(今廣州)。
南北朝時期有建康(今南靖)、殷珊(今紹興)、襄陽(今襄樊)、雲州(今武漢)、交州(今河內)。唐朝比較少,有長安,洛陽,廣陵。
宋有汴京(今開封)
清代有蘇州,也有壹些市鎮,如盛澤鎮、漢口、佛山、景德鎮、朱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