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官僚體制的選官用人機制,因不能克服痼疾,必然造成弊端。在官員的素質方面,封建官僚體制下的選舉制度無法保證官員的素質。在檢察系統中,選擇權和評價權掌握在個人手中,容易成為官員為私利結黨的工具;科舉制度雖然客觀,但考試內容流於形式,與具體行政無關;恩捐是官員腐敗和官商勾結的搖籃。從官員數量來說,遲遲不辭舊迎新,難免有冗官。吸收大量官員的原因有三。首先,皇室將它作為禮物。二是國庫緊張時賣官現象突出;第三,中央為了牽制地方,不斷設置新的制衡機構,官員職責重疊。在訴苦方面,由於古代的退休要靠官員的主動,貪權的人貪薪,謊報年齡。這個本質是因為古代官職是名、利、權的結合體。如果官僚只是壹個職位,就不會有多余的官員。官僚在職務之外從自己的地位中獲得更多的利益。隨著進入官僚體系的權力作為壹種薪水不斷分配給官員,冗員也隨之出現。壹旦出現冗員,減少官僚編制的改革就會損害既得利益,總是以失敗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