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本團體的名稱為中國少數民族文物保護協會,英文翻譯為China Association for preserving The ethm Minorities ' s遺物,英文縮寫為CAPEMR。
第二條本團體是由熱心於我國少數民族文物保護、搶救和發展的人士和單位自願組成的全國性、學術性、專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團體的宗旨是充分發揮國內外關心我國民族文物保護的人員和團體的作用,吸引國內外社會各界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支持,推動我國民族文物保護、搶救和開發事業的發展,為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文化遺產做出貢獻,為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做出貢獻。
第四條本組織接受國家民委的業務指導和民政部的監督。本團體在開展活動時,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公德。
第二章經營範圍
第六條本集團的業務範圍
壹是以民族工作和國家民委工作服務為中心,開展中國少數民族文物保護、搶救、征集和民族傳統工藝傳承發展工作;
2.作為非政府組織,協會積極與國內外非政府組織、社會團體、研究機構和社會各界人士建立友好交流與合作。通過互訪和聯合考察,進壹步增強保護我國民族文化遺產的科學性,為保護民族遺產做出貢獻;
三是組織開展少數民族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的學術講座、教育培訓,普及和宣傳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知識和民族文物知識,提高全民的少數民族文物保護意識;
第四,為會員進行學術研究提供服務;
五、協助政府,動員社會力量,爭取國內外各界在人力、物力、財力上的支持;
六、表彰和獎勵積極參與和支持民族文物保護的先進集體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