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列入當前傳統工藝美術大師評價的品種和技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歷史超過100年;
2、技藝精湛,代代相傳,自成體系;
3.作品以天然原料為主,采用傳統工藝和技術,作品以手工制作為主;
4.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
5.在國內外享有良好的聲譽。(壹)申請人應當是直接從事上述傳統工藝美術門類設計、制作的人員,並符合下列條件:
1,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德藝雙馨,無不良信譽記錄;
2.連續從事傳統工藝美術設計制作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的專業人員;
3.豐富的創作經驗和深厚的傳統文化藝術修養,全面精湛的技藝,優秀的創作和獨特的風格,藝術成就得到業界認可,享譽海內外;
4.在傳統工藝美術的傳承、挖掘、保護、發展和人才培養方面有突出貢獻的;
5、省人民政府或省行業主管部門認可的工藝美術大師稱號;未開展省級工藝美術大師評審的,應當具有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國家統壹規定評審的高級工藝美術大師稱號。
(二)不符合上述第二項、第五項條件,但掌握獨特技藝或絕技,或掌握少數民族地區瀕危技藝的申請人,允許破格申報,但應從嚴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