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樂器歷史悠久。只有從出土文物中才能證實,遠在先秦時期,就有各種樂器。
比如浙江河姆渡出土的骨笛,河南舞陽縣賈湖的骨笛,仰韶文化遺址Xi安半坡村出土的墓葬,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的石磬和木蟒鼓;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編鐘、掛鼓、鼓、鼓、笛、笙、左、豎琴(公元前433年葬)。
中國傳統音樂中的民樂合奏具有種類少、地域性強、地方特色強的特點。
民族樂團吸收了傳統音樂中各種樂器組合的優點。根據民族樂器的性能、特點和音色,並兼顧高、中、低音的協調、音量的平衡和音色的協調,壹般包括管樂組、彈撥組、弦樂組和打擊樂器組四個樂器組。
由於帶的大小不同,使用的樂器種類和數量也不同。常用的儀器如下:
管樂隊:笛、簫、笙、嗩吶、管子等。
彈撥樂組:、琵琶、中阮、大阮、揚琴、箏、三弦等。
弦樂團:高虎、二胡、中胡、、低胡等。
打擊樂器組:定音鼓、鑼、鼓、鈸、鈴、木魚、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