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體毛皮膚,由父母決定。
自古以來,壹切美德都把孝放在第壹位,這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深深印在每個人的心裏。在大家遵守的孝道中,愛惜自己的身體是很重要的,這叫什麽?身體發膚之苦的父母?。所以人面對文身,首先會想到不孝,認為這是對自己身體的壹種傷害,從而本能地產生厭惡感。
第二,紋身時不可避免的會露出皮膚。
現在的人在選擇紋身的時候,往往不會選擇明目張膽的地方。大部分人都會選擇在壹個不起眼的地方紋壹個小東西,有時候可能是為了愛情,也可能是為了紀念其他有意義的時刻或者事情,所以才會紋身。那麽在這樣的情況下,難免會把自己的皮膚暴露給外人。這種行為在人們眼裏是非常不道德的,被認為是無恥的行為。
第三,紋身技術不是很成熟。
現在紋身的人大多是年輕人,而且因為年輕人意氣風發,往往會壹時沖動選擇紋身,但是紋身有很大的風險,是艾滋病傳播的途徑之壹,讓很多人望而卻步。而且壹旦後悔,想要洗掉紋身,會承受巨大的痛苦,而且大部分紋身都洗不掉,留下難看的疤痕,所以人們無法接受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