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兼具物質功能和精神功能,與文化密切相關,屬於文化的範疇。從物質形態來看,作為居住聚落的有形形態,它體現了聚落的經濟性和技術性;從無形形態,即居住聚落的無形形態來看,居住在壹起的人們自然形成了與地域、文化相關聯的特征。
自古以來,建築就是區分等級、維護等級觀念的重要形式。無論是祠堂建築中根據帝王將相對庶人的不同等級而形成的形式差異,還是民居建築中的左上右下、尊東卑西的趙穆制度,都嚴格體現了等級制度,不容逾越。
住房可以看作是家庭的容器,人口結構和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決定了住房的空間組織和實際用途。同樣,家庭在社會中的政治經濟地位、家庭倫理和婚姻形式也決定了不同的住房形式也會形成不同的住房布局(圖1,圖2,圖3)。
四合院以空間的等級來區分人的等級,以建築的秩序來表現倫理秩序,營造完全適應封建宗法家庭的居住環境。無論老幼,無論男女,無論尊卑,無論中外,都以這種形式得到了淋漓盡致的體現。因此,四合院充分顯示了家族宗族觀念和封建倫理精神,是建築形式和家庭結構相適應的產物。正是由於它與等級觀念的完美融合,才被廣泛應用於世界各地的住宅建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