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協商制度(政協制度),是指在中國***產黨領導下,各政黨、各人民團體、各少數民族和社會各界的代表,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為組織形式,經常就國家的大政方針進行民主協商的壹種制度。
改革開放後,我們黨明確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是我國政治制度的壹個鮮明特點和優勢,提出“長期***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方針,印發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將“中國***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載入憲法。
擴展資料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加強對多黨合作事業的全面領導,作出壹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召開中央統壹戰線工作會議、中央政協工作會議等,印發關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統壹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加強政黨協商的實施意見、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建設的意見、新時代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等重要文件。
黨的十九大把堅持和完善中國***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納入黨的基本方略。習近平總書記就堅持和完善我國政黨制度發表壹系列重要論述,作出“新型政黨制度”的重大政治論斷和理論概括,為新時代多黨合作事業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民網-堅持和完善中國***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