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篆刻起源於春秋時期,興起於戰國時期。秦漢篆刻極盛。
從魏晉南北朝至宋元是篆刻的發展期。其中隋唐大大拓展了印章的功能,宋元則有文人書畫家參與印章創作,促使印章功用由憑信為主向藝術欣賞為主過渡。明以後,篆刻藝術進入高潮期。清代篆刻藝術大為興盛。
篆刻是壹種傳統的藝術形式,因古代印章多采用篆書入印而得名。它是書法和鐫刻(包括鑿、鑄)結合,來制作印章的藝術。就制作工藝而言,它是指將在平面上設計好的紋樣或文字鐫刻在金屬、石頭、牙、角等材質上。中國印章隨著時代的推移和使用者的不同有不同的名稱。
篆刻刀法
刀法,即鐫刻印章時用刀的技法,前人有用刀十三法之說,實際操作中以切刀和沖刀兩法為主,切刀所刻作品線條效果凝練,沖刀所刻出的線條效果流利。明清著名篆刻家無不重視刀法,明代朱簡《印章要論》說:“吾所謂刀法者,如筆之有起伏,有轉折,有緩急,各完筆意,不得孟浪。”
近代篆刻家鄧散木認為上列諸刀法,有的成理,有的不成理,如果實際運用,則須因時制宜,不能壹概而論。所以刀法因人而異,由於派別不同,在用刀上也有差異。清代皖派篆刻家善用沖刀,線條挺健,刀筆相融,流暢自然,線條風格流動奔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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