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執業資格考試的性質是行業準入考試,是指評價中醫執業資格申請人是否具備從事醫療工作所必需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考試。執業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弘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拯救生命、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全社會都應該尊重醫生。醫生依法履行職責,受法律保護。
《執業醫師法》的出臺,對中醫(以下簡稱中醫)實行資格考試和執業註冊制度,是為了加強中醫隊伍建設,提高中醫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維護中醫權益,保障人民健康安全;同時也與國際上對博士的管理制度接軌,便於更好的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
中醫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個級別。不同的是,執業助理醫師的執業範圍有限,只能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執業,不能獨立執業。但是,在鄉鎮醫療保健機構工作的執業助理醫師,可以根據醫療的情況和需要,獨立從事全科醫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