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族婚姻有三種形式:“過繼”、“娶女”、“隨帳歸門”。白族人稱幹女婿為“登門”或“邀叔”。“找上門來”的男青年,壹般都是兄弟比較多,或者想離開居住地。壹般“招孩子”的都只是年輕女性。如果女方是長女,下面還有兄弟,就采取“還戶口”的形式,即婚後第十天,妻子和丈夫帶著被子和窗簾回父母家住。負責贍養老人,照顧兄弟。在兄弟倆長大成家之前,他們不能回男方家。無論哪種情況,男方都不準備舉辦婚禮,壹切費用由女方承擔。婚禮當天,女方家組織親朋好友把“上門郎”的衣服鞋襪全部拿到男方家“接親”。新郎穿上送的衣服,告別家人,隨人群出發了。在嗩吶聲中來到女方住處,在鞭炮聲中進屋。當晚家裏燈火通明,蠟燭全點,宗族的長輩們圍坐在桌前,商量著更改“上門郎”的名字。後來,長輩們把他當成家裏的兒子,同行們則稱他為兄弟。以後孩子出生就隨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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