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非常規水源的利用方向主要包括(ABCD)。
A.景觀環境用水 B.工業用水 C.城市飲用水 D.農業和林業用水
非常規水源的基本定義的擴展:
非常規水源區別於傳統意義上的水資源(地表水、地下水),主要有雨水、再生水、淡化海水、礦井水、微鹹水等,其特點是經過處理後可以利用或再生利用,並在壹定程度上替代常規水資源。這些水源的特點是經過處理後可以再生利用。
非常規水源的利用的意義的擴展:
1、可以在壹定程度上替代常規水資源,加速和改善天然水資源的循環過程,使有限的水資源發揮出更大的效用。
2、通過加大對非常規水源的使用,可以減少地表水、地下水的使用量。仍以礦井疏幹水為例,這部分廢水經處理後,可作為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在滿足企業自身需求後,將剩余部分處理達標後接入政府綜合利用管網,按照水資源總體配置格局,結合區域需水對象和現狀,可以劃片區進行利用。
3、能有效促進區域水資源的保護和循環利用,能有效緩解水資源短缺現象,能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能改善和保護水生態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