鉆戒是戴在手指上的鉆石首飾。鉆石是最堅硬的壹種寶石,古羅馬人壹直認為它代表著生命和永恒。在15世紀的歐洲,鉆戒被公認為婚姻中忠貞不渝的象征,形成了以鉆戒作為結婚信物的傳統。
戴戒指是愛的語言。在國外戒指壹般戴在左手(右手做事不方便)。
禁忌理論
戒指有個不同的名字“The ring”,史書上叫“約指”、“挖”(左邊應該是“弓”)戒指、“註”、“代指”。起初,戒指是宮廷中嬪妃用來避諱的特殊符號。當懷孕或因其他原因無法接近國王時,他們都在左手上戴壹枚金戒指,以禁止皇帝的“皇家運氣”,通常在右手上戴壹枚銀戒指。
後來戒指流傳到民間,失去了本來的意義,覺得很美,很長壹段時間都保留著大氣。明代,杜瓊寫了《三余余筆》。“現在用金銀做戒指,放在女人的手指間,叫戒指。”從字面上看,“戒”字包含禁止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