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開始,原本在南方演出的徽州四大班三清、四喜、春臺、和春相繼入京,與湖北的藝人合作,接受了昆曲、秦腔的壹些劇目、曲調和表演方法,並吸收了壹些地方民間曲調。通過不斷的交流和融合,最終形成了京劇。
3.京劇在文學、表演、音樂、舞臺藝術等各個方面都有壹套規範的藝術表現形式。京劇唱腔屬於板式變奏,以黃兒和西皮為主要聲腔。京劇伴奏可以分為兩類:鋼琴領域和武術領域。胡琴是文學領域的主要樂器,鼓板是武術領域的主要樂器。京劇的角色分為生、旦、凈、醜、雜、武、劉等。後三條線不再獨立。每個職業都有表演節目,唱功、朗誦、演奏各有特色。京劇的主要表演內容是歷史故事。傳統劇目有1300多部,經常演出的有3400多部。
4.京劇流傳全國,影響廣泛,有“國劇”之稱。以梅蘭芳命名的京劇表演體系被認為是東方戲劇表演體系的代表,是世界三大表演體系之壹。京劇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表現形式,其中各種藝術元素被用作中國傳統文化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