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生而自由,因為盧梭認為人在自然狀態下才是真正自由的。但現實生活是在社交狀態下。為了實現人與人之間的這種平等,人們應該訂立壹個符合“公意”的社會契約。每壹個訂立契約的組合都必須平等地轉讓其所有的權利,以實現權利、道德和法律上的平等和自由,避免自然界中物質上的不平等。當妳在社會狀態中實現了平等,妳讓渡的權利,妳不得不遵循的法律,雖然妳是自願的(也就是說,即使妳實際上服從了妳自己)。但是妳已經失去了在自然狀態下可以不受限制地行使某些權利的自由。這就是枷鎖。另外,認為自己都是主人的人,比別人更是奴隸。為什麽?因為這些人就是所謂的君主,他們看起來權力很大,但是在這種社會契約的“公意”下,他們總是要遵從“公意”,也就是所有人的意誌,所以他們比什麽都是奴隸。
從政治哲學的角度來回答,單純從哲學的角度很難解釋。畢竟這句話出自社會契約論,是政治學著作。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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