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1. 法度典章。
《孔子家語·五刑》:“禮度既陳,五教畢修,而民猶或未化,尚必明其法典,以申固之。”
2. 指佛教經典。
《正法華經·應時品》:“信大法典,現在盡悉。” 南朝 梁 僧祐 《出三藏記集名錄序》:“昔 劉向 校書,已見佛經,故知 成帝 之前,法典久至矣。”
世界古代四大法典即《漢穆拉比法典》、《十二表法》、《法經》以及《摩奴法典》
《漢穆拉比法典》大約在公元前1762年由巴比倫第壹王朝第六代君主漢穆拉比(約公元前1792年-公元前1750年)制定,是兩河流域法律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壹部法典,文字簡潔,概念準確。法典被刻在壹個黑色的玄武巖柱子上,柱高2.35米,頂部周長為1.56米,底部周長1.90米。法典分序言、正文和結語三個部分,***282條。法典主要內容有法院(第1-5條),財產(第6-126條),婚姻、家庭與繼承(第127-193條)人身保護(第194-227條)以及勞動和勞動工具(第228條)。關於契約、債權、損害賠償等方面的規定是早期奴隸制國家立法文獻所不能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