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是指學校學生應該學習的科目的總數及其過程和安排。課程是對教育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活動的規劃和設計,是教學計劃、教學大綱等諸多方面實施過程的總和。
廣義的課程是指學校為實現培養目標而選擇的教育內容和過程的總和,包括學校教師教授的各種學科以及有目的、有計劃的教育活動。狹義的課程是指某壹學科。
擴展數據:
從課程開發的主體來看,課程可以分為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國家課程也稱“國家統壹課程”,由中央政府自上而下編制、實施和評估。
校本課程是由學校全體教師、部分教師或教師個人共同編制、實施和評價的課程。地方課程介於國家課程和校本課程之間,是指由國家授權,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開發的課程。
就國家課程而言,體現形式不同。在澳大利亞、美國等實行分散教育的國家,國家課程由各州政府負責編制、實施和評估。
總的來說,集權型國家更強調課程的統壹性,提倡國家課程,而分權型國家更強調課程的多樣性,提倡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越來越多的政府已經意識到,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雖然是不同的課程形式,但卻是相輔相成的。
在推廣國家課程的同時,應允許開發壹定比例的地方和校本課程,推廣地方和校本課程的學校不應貶低或排斥國家課程。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課程